沪经动向:孝道立法
本周的沪经动向将把我们带到法庭,最近发生在上海及周边地区的一系列案子,凸显了中国以法律来约束父母与孩子之间复杂关系的独特方式。从某种角度看,这些案子提出了一个让我们外国人无法理解的问题,我们不明白为什么中国法院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协调父母和孩子关系的案子中,他们无法和平相处,但仍觉得有必要在一起。
在西方,这种案子绝不会出现在法庭上,因为无法相处的家庭成员只要避免接触彼此即可,故事就此结束。更重要的是,西方法庭很少会介入协调这种纯粹的个人纠纷,大部分立法者也绝不敢触碰这类话题,因为害怕因干涉人们的私人事务而遭到起诉。
但是即使人们之间的关系向磁场南北极一样互相排斥,在中国,涉及到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问题上,似乎有一股反作用力要将他们拉到一起。当然,大家都清楚我说的这种“力量”就是传统的“孝”的观念,这是中国文化中的一个基本准则。
最近我关注的三个头条中,最敏感的一个案子是一名46岁的浦东妇女,被命令按规定时间看望她退休的78岁的父亲,尽管他们之间基本已经没什么好感。另一篇报道描述了一名法官判决支持一家公司解雇其一名员工,因为这名员工在本该回家探望的假期中去欧洲旅游了。
第三篇报道则描述了江苏法官的决定,不能定期探望父母的子女将失去继承权。
在西方,家庭纠纷很少会上法庭,特别是涉及到兄弟姐妹间在父母过世后遗产继承方面的纠纷。但是中国通过了要求子女孝顺父母的法律,将这个问题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当子女未尽义务时,也给了父母起诉的权利。
我发现46岁妇女的这个案子有些奇怪,因为起诉的父亲也承认他与女儿的关系不好,并且他在2005年向法院提出正式结束父女关系的请求。法院拒绝了那一请求,这或许鼓励了这个父亲在十年后改变了主意,起诉女儿以求获得经济支持和定期的探望。
最后,法院在经济问题上支持了女儿,因为这位父亲能得到一笔不错的养老金。不过法院仍要求女儿每两个月及重要节假日和父亲生日时探望父亲。我甚至无法想象探望会是什么样子。也许两个人坐在一个房间里,努力不看对方,直到一定的时间过去,女儿便可起身离去。
第二个故事中法官的决定还有些道理,因为被解雇的这个人请假时谎称要回家,实际上却去旅行了,他因此受到了惩罚。不过,这个人在自己的私人时间里做什么是他自己的事情,公司规定员工每年必须有假期探望父母似乎也是错误的。
我的许多中国朋友常常觉得西方的方式很奇怪,西方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在孩子成年后,看起来更像是朋友。这种转变在中国似乎很少见,其结果是,父母与已成年的孩子之间很少有话说,最终要么聊聊他们之间的见面,要么干脆不说话。
这似乎就是孝道力量发挥作用的时候,因为它要把人们拉到一起,即便他们之间已没什么吸引力。当然我想得有些简单了,因为许多成年的孩子确实与父母之间相处愉快,关系融洽,即便他们并不像西方那样是朋友关系。
经济支持和情感关怀的问题是真实存在的,因为许多老人没有钱支持自己的生活,如果他们没有什么朋友而且子女很少探望的话,他们确实很孤独。不过让法院介入规定子女尽孝的做法似乎有些错误的导向。或许社会应该鼓励退休的老人变得更独立,对待子女也不该只把他们当作退休养老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