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基亚西门子指责华为抄袭其宣传材料
华为一改长期在国际舞台上的防守姿态,在欧洲对InterDigital<IDCC.O>发起反垄断诉讼,指控该公司拒绝向其出售3G技术,我对此提出赞扬。但是诺基亚西门子指责华为抄袭其宣传材料,这看起来倒很符合许多外国人对中国企业的传统预期。诺基亚西门子指出,华为2012年的电信咨询业务宣传资料与诺西2011年相同业务的宣传资料在设计和内容方面存在大量相似之处。报导中未提及华为对此的评论,因此目前还是有些一面之词之嫌。但是即使事情属实,我也不会觉得很意外,毕竟中国企业的抄袭行为并不仅限於科技和DVD。如果情况属实,我觉得有点可笑,因为华为比较有钱,制作宣传资料肯定比开发新产品省钱多了,这意味着华为太懒啦,不愿意制作自己的宣传材料。无论此事是真是假,这种抄袭可能更加反映中国企业整体上对知识产权和版权的漠视。大约10年前,华为曾遭遇更为严重的抄袭指控,当时美国思科<CSCO.O>控告华为侵犯知识产权,最终案件以未披露的条件达成和解。据我所知,随後华为就没再出现过类似的纠纷,意味着该公司做出了认真的努力进行整顿,作为跻身全球企业努力的一部分。这让此次的事件看起来更加滑稽,因为如果抄袭是真的,这种事华为本可以不付出任何代价就能完全避免。但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句话可能适用吧。
一句话:诺基亚西门子指责华为抄袭其宣传材料,如果情况属实,将反映出中国企业在试图拒绝抄袭上面临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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