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与竞争对手打起“双十一”商标战
我对像“双十一”这样的“活动”不是很感兴趣,但阿里巴巴<BABA.N>采取措施保护“双十一”商标权的消息,带来一点争议和娱乐性。具体情况是,媒体报导称阿里巴巴发通告函,称拥有“双十一”商标权,希望媒体拒绝发布京东<JD.O>等企业的相关广告宣传信息。
“双十一”纯属商业活动,我不感兴趣。尽管如此,我必须承认是阿里巴巴将“双十一”发展成重大购物节。当然,所有的这一切,只是阿里巴巴推广旗下两大电商平台天猫和淘宝战略的一部分。
阿里巴巴曾为推广“双十一”大举投入,这从该公司近期IPO时的招股说明书中就可见一斑。根据其招股说明书,该公司去年四季度的支出接近100亿元(16亿美元),几乎是三季度支出的两倍,而且其中多数可能与“双十一”推广有关。该公司通过这样的投资推广“双十一”大获成功,对其有一定的感情也就不足为奇了。
如今阿里巴巴似乎在行使“双十一”商标权,发通告函希望广告媒体拒绝发布相关的宣传推广信息。阿里巴巴的这一举动是京东曝光的,后者公开了天猫给媒体的相关通告函。
京东将此事公诸于众,显然是想表明阿里巴巴公司心胸狭窄。其中有报导称,阿里巴巴称“双十一”是其注册商标,并称该公司在中国工商总局注册了至少六个与“双十一”相关的商标。
京东还称此举有违互联网的开放精神,有违公平竞争的原则。尚不清楚是否有许多广告媒体听从阿里巴巴的建议,我觉得大多数广告媒体会一如既往地接受与“双十一”有关的广告。理论上,阿里巴巴会将此类广告媒体和相关零售商诉诸公堂。这或许会为大家提供一些有意思的谈资。
鉴于阿里巴巴大举投入让“双十一”取得成功,我当然理解该公司想维护其权利的愿望。阿里巴巴自身就是“双十一”最大受益企业之一,觉得其他企业不应当搭此顺风车。我想提醒的是,阿里巴巴通过上月的IPO已经收获颇丰,该公司或许应当悄然考虑撤销关于“双十一”的威胁,否则可能遭到反击,令其在消费者和投资者眼中的光芒有所褪色。
一句话:阿里巴巴背后搞动作保护“双十一”商标,稍有不慎就会适得其反,产生对其不利的舆论,令公司在消费者和投资者心目中的形象蒙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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