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业:腾讯 ——互联网业的“举报人”或告密者?
一句话:腾讯应克制自己,仅报告竞争对手或前员工的重大非法犯罪行为,否则可能被冠以“告密者”的标签,破坏自身形象。
近期,软件安全专家奇虎360 (NYSE: QIHU)被指控其云服务上有涉黄内容,媒体关于此互联网业丑闻的报道铺天盖地。但是,这次吸引人们眼球的主要不是涉黄这一行为,因为在目无法纪的中国互联网业中,此类问题隔三差五出现,已不是什么新鲜事。
相反,令此丑闻浮出水面的指控源自何处成为了众人热议的话题。在这一事件中,涉黄内容是由中央电视台在接到互联网巨头腾讯 (HKEx: 700)的举报后在一则电视调查报道中公之于众。关注中国互联网业的人都知道,腾讯与奇虎360积怨已深,双方之间的矛盾可以追溯到5年前。这些观察者们也能记起,上个月腾讯也因指控一名投奔电子商务巨头阿里巴巴(NYSE: BABA)的前高管而登上头条——和此次的事件如出一辙。
在几周前阿里巴巴丑闻曝光之后,笔者曾撰文评价这种出于报复心理的举报行为。在此行为背后是一场更广泛的内部调查,腾讯在调查后指控了六七名前员工在效力于该公司时的腐败行为。其中一名被告高管是从腾讯离职后跳槽至阿里巴巴担任数字娱乐部总裁的刘春宁(Patrick Liu),后来他因涉嫌贪污被拘捕。 (前文)
在此新闻公布时,笔者观察到这样的腐败是中国企业中存在的普遍现象,公司高管接受客户的贿赂很常见。在一个健康的企业环境中这种贿赂肯定没有立足之处,但笔者也注意到,腾讯的动机似乎略显可疑,因为他们针对的是跳槽到竞争对手的前高管。
政治目的?
现在,其他媒体也指出,腾讯的动机也许并不完全是大公无私的。媒体也提到了其他可能旨在攻击对手的类似告密行为,包括最近这起涉及奇虎360的事件,以及较早时期腾讯指控一家在线视频播放器的制造商网站上含有盗版内容的事件。 (中文报道)这种“打小报告式”的指控来自己于腾讯——该公司称发现在其流行的社交网络(SNS) 平台上出现了一些色情链接并因此举报奇虎360。 (中文报道)
这三个案例均涉及不道德的和非法的行为,而每个涉案公司都是腾讯的竞争对手——这就略显可疑。对于无法获得内幕信息的调查机关来说,腾讯这样的举报人是重要的工具,但笔者在先前的文章也评论到,执法者也需要小心避免追查可能有政治目的的案件。
在这个案件中,笔者其实对腾讯深感同情,因为这家注重道德的公司可能感觉自己严守规则,但却不断面临着来自对手——一些远远不如它严谨的公司——的挑战。5年前腾讯与奇虎的冲突就是出于这一原因,当时腾讯流行的QQ信息服务受到奇虎所提供的免费安全软件的恶意攻击。同样,腾讯可能感觉刘春宁离职跳槽到阿里巴巴违反了工作协议中的非竞争性条款。
这一切都使我们回到这一问题上:腾讯是否正在成为互联网业中的“告密者”,以及这一战术是否是惩罚从事不道德行为的对手和前雇员的好办法。笔者想说的答案是“是”,但笔者也想补充一点,腾讯在采取这些措施时或许应该保持低调,只针对更极端的案例时予以举报。否则,它可能会被迅速贴上互联网业“告密者”的标签,给人一种牢骚满腹和反攻倒算的印象,并可能最终损害该公司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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